新普天頌讚乃劣質中譯之示範認真談之三:《神聖純愛》

《神聖純愛》或《神聖純愛歌》(Love Divine, All Love Excelling)(普天頌讚363首,Tune: BEECHER)是很多信徒愛唱的金曲。

新普天頌讚保留了BEECHER的調(據筆者統計,被新普頌重譯改調的詩歌有廿來卅首之多),英文的對照歌詞則選了一個alt. version(這是一個較不普及的版本,而按筆者觀察,新普頌頗多這類改用較少人識的另類版本歌詞的情況,而那是否已跟普天頌讚的普字相違呢?),跟舊普頌所用的版本的差異主要在第三、四兩節的末句,而其餘譯詞也作了大幅度的修訂,並且新修的比舊譯的差劣了一大截。奇怪的是,劉廷芳的譯詞被改動得面目全非,新普頌編委還好意思標註他是譯者。

先來談談第一節,舊詞中「超過尋常恩萬般」那一句被重譯作「蒙主恩眷信永堅」,修者似乎著意要把舊版本沒有譯出的英文原詞faithful一字填補回去,於是弄了個「信永堅」出來;奈何,這般強求將原文每字譯出的做法,反倒變成詞不達意。英文原詞這句是”All Thy/Your faithful mercies crown”,明顯地,faithful是用來形容mercies的,而這mercies又是出於上主(Thy/Your)的。舊版本雖未有逐字照譯,但「超過尋常恩萬般」的「超過尋常」就已把原文中的crown這個動詞淺白地表達出來,也跟前句的excelling呼應著,而上主的恩慈又確是超越一切、非比尋常般信實,對嗎?然而,新普頌的修訂,不但譯不出原文的crown字之意思,更強行將本來是形容上主恩慈的信實,扭曲變了人的信心永遠堅定(因為句首的「蒙主恩眷」所隱去的主詞肯定是指向人吧!)。接著的兩句,修訂見仁見智,不談。但末句又是敗筆,好端端的「進入」,明明準確譯出原文enter一字,何解硬要改成「停居」?

第一節的修訂還可說只是詞不達意而已,但第二節的改動,則是神學上的災難。第一句原詞是”Breathe, O breathe Thy loving Spirit into every troubled breast”,舊版本翻作「求將上主慈愛聖靈吹入每顆煩惱心」,算是精準忠實的翻譯,要挑剔的話,就是當用粵語唱頌時,「慈愛」會被唱得像是「痴呆」,謹此而已。然而,新普頌的修訂卻硬將本來是受詞的「聖靈」變成主詞,由祂來吹「氣」。這一改動,不單把原文的意思扭曲,更是把原文要帶出的神學和聖經意涵破壞淨盡。原文的意象是創造主把生氣吹入人的鼻孔使之成為有靈的活人的畫面,又是以西結先知所見那枯骨因有氣息吹入其內而復活的異象,這可見於第四節的歌詞”Finish then Thy new creation”的呼應,同時這更叫人聯想到復活主向怕得躲起來的門徒吹氣叫他們受聖靈的一幕;在聖經原文裡,「聖靈」和「氣」或「風」本是同一個字,這應是神學和釋經學的基本知識,故此,新普頌強把聖靈反客為主,即是聖靈自己吹自己,那不知是哪門子的神學邏輯?至於本節其他的修訂,比起這首句的錯謬,已顯得無關痛癢了。或要再挑,就是末句的修訂,把原文set at liberty的釋放或解放,譯得太過安靜和拘緊了吧,「安享自由」,似乎安舒得有點退休中產的況味。

第二節末的拘緊,帶進了整節第三節。新普頌的修訂,放棄了舊版本那種向全能上主呼籲祈許、較重情感的表達,「永不永不離我心」的肉緊不見了,「但願…」換成「我當…」。而此節末句,因alt. version的英文歌詞也不同了,難以跟舊譯詞比較,但單以翻譯而言,”Pray and praise for Your unfailing, wounded arms outstretched above”被翻作「祈禱頌揚主愛堅固,被釘雙手展召喚」是劣拙不合格的,將明明是信徒祈禱和頌讚對象的受詞,即主那受創的雙臂,變了另一句短句的主詞,而「展召喚」的意思更是不明所以的。

到了第四節,亦因用上了alt. version,末句的英文歌詞”Crowned as saints and ever shall be…”比起舊普頌對照的版本”Till we cast our crowns before Thee…”的屬靈意境和高度差上一大截,任你如何翻譯也無法跟舊版本所表達那種忘形(Lost)的情感相比。

綜合而言,又是一個新不如舊的劣質中譯示範。

《一位母親的禱求》(A Mother’s Prayer)

再過幾天的星期日便是母親節,公理堂日堂詩班將在崇拜中獻唱”A Mother’s Prayer”,詩班指揮想在頗長的音樂前奏部份加入中譯的讀白,著我搞搞它。

其實已放低了翻譯詩歌的事情許久,明白很難一下子便回復那觸覺,所以起初我只想著把副歌翻出來便算交了功課,但指揮卻很想連第一節的歌詞也一併搞使之完整些。於是把心一橫,將整首翻了,卻大意地把尾二一段的一句英文歌詞當成跟前一段一樣,還好在反覆斟酌可改善之處時發現,及時修改,不至於出糗…

《一位母親的禱求》

Words and Music by Carole Bayer Sager and David Foster
粵譯:海牛

參:http://www.alfred-music.com/player/ChoralShowcase05-064/CHM05018/player.html?osCsid=a9f154c3c03ca7f46c5dc15dbf245078

神好比我雙目
求看顧她的路
求給她有聰慧
幫我學放手
I pray you’ll be my eyes
And watch her where she goes
And help her to be wise
Help me to let go

萬代母親求
孩兒哪不知
我敬求神恩
帶領導引她
踏步向安穩之處
Every mother’s prayer
Every child knows
Lead her to a place
Guide her with your grace
To a place where she’ll be safe

容她找到光亮
神真光放心上
迎漆黑每一夜
提她靠近祢走
I pray she finds your light
And holds it in her heart
As darkness falls each night
Remind her where you are

萬代母親求
孩兒哪不知
盼賜下信心
盼祢導引她
覓著那安穩之處
Every mother’s prayer
Every child knows
Need to find a place
Guide her to a place
Give her faith so she’ll be safe

我敬求神恩
帶領導引她
踏步向安穩之處
Lead her to a place
Guide her with your grace
To a place where she’ll be safe

新普天頌讚乃劣質中譯之示範認真談之二:《基督復生》

上回談到新普頌的《聖哉三一》,把God In Three Persons翻作「聖父、子、聖靈」而非舊普頌或其他譯本的「父子與聖靈」在神學上有何問題,趁復活期還未過去,便多提一首有同樣問題的《基督復生》(Jesus Christ Is Risen Today)(新普頌262)。

在第四節,即最後一節的最後一句,英文原詞是:Father, Son and Holy Ghost. Alleluia! Amen.

舊普頌的翻譯是正常不過的「讚美父子與聖靈。哈利路亞!阿們。」(見普頌190)

但新普頌卻要把好好地唱了幾十年的歌詞改譯成「讚美聖父、子、聖靈…」,情況就像上回討論的《聖哉三一》那樣。

《聖哉三一》那句的原詞是God in three Persons,譯出「父子與聖靈」或「聖父、子、聖靈」都還可說成是意譯的不同發揮。但今回的《基督復生》,原詞在Father前顯然是沒有Holy,新普頌多此一舉的加「聖」,又是一次劣質中譯示範!當然有人會議論:英文的Father和Son已用了大寫F和S,以示聖父和聖子跟尋常父子的分別;但問題是,詩歌不是用來看的,是用來唱的,當唱出來時,字母大小寫有別麼?

我想問,若「父」前面那「聖」字真的這麼要緊,那英文原詞要否也改成Holy Father?反過來說,Spirit已有大寫S,那Holy又是否可略去?

就當那「聖」字真的要緊,何不就把這句整整齊齊的重譯作「聖父、聖子與聖靈」,大不了便將上句末的「天上萬軍當同聲」一併重譯作「天上萬軍當頌稱」,以保留原詞中本屬第三句首字的Praise之意思。

新普天頌讚乃劣質中譯之示範認真談之一:《聖哉三一》

剛過去的犧牲節早上,與內子去了北宣做禮拜,不料來到這裡,也逃不過新普頌的夢魘…

似乎這一本垃圾歌書的「普」及程度,與其禍延之廣,已超出了我的估算範圍。

既是這樣,不如認真寫些東西來破解它吧。

由於舊新兩版普天頌讚的詩選,多是翻譯詩歌,而許多慣常唱普頌的會眾都普遍地發覺在歌詞的翻譯上存在著強烈的新不如舊之感。故此,我寫的大抵只會集中把舊新兩版(即黃永熙版vs譚靜芝版)的用字作比較,而不會太過著墨於粵韻協音的問題,更不會談論許多司琴都關注的和弦問題。

那就不如由頭說起吧!

新普天頌讚第一首是《聖哉三一》(Holy, Holy, Holy! Lord God Almighty)。新普頌版本的第一節歌詞是這樣的:

聖哉,聖哉,聖哉!全權大主宰!
清晨我眾歌聲,穿雲上達天庭;
聖哉,聖哉,聖哉!慈悲全能主宰,
聖父、子、聖靈、榮歸三一神。

試比較舊版:

聖哉,聖哉,聖哉!全權大主宰!
清晨我眾歌聲,穿雲上達天庭;
聖哉,聖哉,聖哉﹗慈悲全能主宰,
父子與聖靈,榮歸三一神。

新版在此節(也出現在第四節)唯一的改動,也是最要命的改動,就是英文原詞God in three persons的那一句。先看舊版本:「父子與聖靈」。按「父、子、聖靈」(和合本聖經)或「父子聖靈」(新譯本聖經)這詞組乃出自聖經馬太福音28章19節,而天主教思高聖經把中間的「及」字也譯了出來:「父及子及聖神」。那即是說,大概舊版普頌的譯詞,其實是以信眾熟知的這一節聖經為典的。不過,新版普頌的譯詞,卻刪去了舊版的「與」字,改而在「父」之前加一「聖」字,卻因音節問題,「子」卻未能同樣冠以「聖」,所以變成不倫不類的「聖父、子、聖靈」,唱起來給人的感覺,就像三位中唯有「子」不夠聖。要知道,神職人員或信眾若提三一神的三個位格,一般都會以馬太福音上述那節經文的詞組說出,或有稍認真點的,會把三個位格同時冠「聖」,即作「聖父、聖子、聖靈」,而從不會像新普頌般處理。三一神論,是主流基督信仰的核心信條,而聖子耶穌的神性,更是重中之重。新普頌如此這般無端的改動,究竟所為何事?我只能說,這大概反映了主編者看待聖經和神學有多(不)認真。(難為譚博士還常常在自吹自擂說新普頌這本垃圾歌書在修訂用字方面,在神學上做了幾多工夫!)

此歌的新普頌版本,有另一處較小的問題(較小,只因不像前段所論的涉及核心信條),就是把舊版第三節的「黑暗罪深重」改成「黑暗雖深濃」。在英文原詞中確有兩個though字是舊版普頌沒有翻出來的(Though the darkness hide thee, though the eye made blind by sin thy glory may not see…)。然而,就算小學生也知道,在現代中文文法裡,若前句用「雖」,後句應以「不過」或「但是」等來呼應之,才能叫意思完整明白,新普頌卻是譯「雖」了,「不過」消失了。反而,因顧此失彼,把原詞中的sin,即舊版本的「罪」,省去了。至於黑暗可以如何「濃」(黑髮乎?),也是教人摸不著頭腦,真要請教一下(滿頭白髮的)譚大博士了。

《孤獨中的頌讚》(In Quiet Praise)

去年七月三日的教會崇拜中,在聖餐儀節裡,司琴姊妹選彈了Donald F. Callender的In Quiet Praise,其時靈裡深被感動,很想為此曲填上粵詞,後來在網上找了又找,卻找不著此曲到底有沒英文歌詞。奈何我從姊妹處借得曲譜後,卻捉不住靈感,後來又忙於搞堂慶話劇講座,一直沒法把歌詞填好,如此便過了大半年。今天,三月七日,感恩我終於把它完成,縱然總覺與最原初的靈感有所分別…

詞:海牛
曲:Donald F. Callender

在這孤獨時辰,前望多苦困,
四周昏暗混亂,未見指路燈。

讓我安靜身心,望與主親~近,
求在祂光~照裡,得恩賜憐憫!

  患難臨近!眼前有患難臨近!
  在我心萬樣疑問!渴望救恩!

  患難臨近,縱然有萬樣疑問,
  記念恩主必看顧,祂信實永恆!

在這安靜時辰,前望雖險困,
四周雖見混亂,亦欠指路燈,

但我心內安穩,為確知主相近,
行在祂光~照裡,享恩愛憐憫!

我心哪!頌讚主信實憐憫!

中指交疊著食指宣誓效忠是當盡的義吧!

向上帝認真地宣誓要效忠一個無神論甚至可說是敵基督的極權國家政體,本身已是荒唐透頂,難得有一班自稱基督徒的官員或建制派議員,把此等滑稽誓言看得無比的莊嚴神聖,而更難得就是教會竟然沒將這一群口裡誓死效忠兩個主的假信徒驅逐出去,還要找他們為耶穌的福音講見證。

莫盲做戴粉

如果說掌心雷和西環配票是叫選民沒頭沒腦地投票,是反民主的,那麼雷動計劃的所謂策略性投票,因為打著以大局為重的大旗,有違按自由意志投票的精神,也同樣有著極重的反民主成份。作為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用茅招攻茅招,希望一舉破局的戰法,或許雷動是值得一試的;雖然我從一開始,已不看好這計劃,緣因只覺戴耀廷實在太迷信於數據了(佔中已證實他的理想化社會實驗很容易失控,出來的結果亦跟他的預期有著極大的落差)。

選舉結果出來了,雷動其實未能達到原初的目標,縱使不少人硬要辯說沒有雷動,可能連那關鍵的三分一也守不住。如上面所說,雷動從本質上而言,是一著茅招(雖然其發動者和支持者從來都不會如此承認),某程度是一種反民主的選舉操作,那麼它只能被看成是一種非常時期的權宜之計。若把權宜的茅招變成常態,豈不是同作了茅躉?當然,有人還可辯解因仍在非常時期,不得不繼續運用非常的手段;然而,既然雷動未能達到原初的目標,那麼這茅招是否還要耍下去呢?若重覆使用這未能一舉成功的反民主選舉操作,有沒什麼社會代價呢?在肯定雷動繼續存在的價值之前,是否該認真討論一下呢?為何雷動的參與者和支持者不是先坦白地承認計劃達不到預期目標而是急著要向戴耀廷致謝呢?

當然,雷動的支持者們既那麼的撐戴,他們斷不會承認雷動「茅瘀」和反民主的本質。否則,這班內中大部份皆和理非非的人,怎樣還能站在道德的高地,看不起勇武派以武制暴的主張,指摘像熱血公民一類的組織過於激進,破壞了民主運動的純良呢?根本就是雙重標準!人家以武制暴就是錯,要跟人劃清界線,甚至篤灰、抹黑,你來以反民主的掌心雷動攻建制土共的掌心雷就說得冠冕堂皇;兩者分明同是非常時期用的非常手段,何解要自欺欺人?這種虛假,跟靠攏建制的耶能們的無恥其實沒有兩樣吧?

我不會妖魔化戴耀廷稱他是戴妖什麼的,也不會論斷他說他是立壞心腸,但請戴粉們(尤其那些教會長執領袖們)聽一句忠言:不要盲做戴粉,戴粉可能同販毒無異,害人害己也害戴,可一不可再。

《稚子的禱聲》(Prayer of the Children)

已超過一年沒有做翻譯詩歌的工夫,最近受弟兄所託,為詩班的獻唱,粵譯了這首,希望藉此勉勵會眾,信仰要有對應的社會行動。

但已有詩班員呻苦說歌詞很難唸,不如唱回英文……

《稚子的禱聲》

Words and Music by Kurt Bestor
Arranged by Mark Hayes
粵詞:海牛

參:http://www.jwpepper.com/sheet-music/media-player.jsp?&type=audio&productID=10515355

你可聽得到 那稚子的禱聲
藏斗室一角 暗裡屈膝哀歎抱孤影
每雙空空的眼 再也無淚水可淌
燈火中仰看 望垂聽
Can you hear the prayer of the children?
On bended knee, in the shadow of an unknown room
Empty eyes with no more tears to cry
Turning heavenward toward the light

求援助我 主啊
施恩好使我再見明天朝陽
若我今晚睡去醒不了
我靈請主接收
Crying Jesus, help me
To see the morning light-of one more day
But if I should die before I wake,
I pray my soul to take

你可感觸到 那稚子的心窩
心似家粉碎 已丟失所有那堪追
兩手伸出去 哪有什麼可握緊
惟想有天好過 道別難過
Can you feel the hearts of the children?
Aching for home, for something of their very own
Reaching hands, with nothing to hold on to,
But hope for a better day a better day

求援助我 主啊
家鄉中可與摰愛再一起過
若我迫於遠走他鄉往
寄望藏身於真心愛窩
Crying Jesus, help me
To feel the love again in my own land
But if unknown roads lead away from home,
Give me loving arms, away from harm

(Woh lah dah dah dohm
lah dah lah dah dohm
woh doh doh dah dah dah doh)

你可聽得到 那稚子的呼聲
哀懇低訴 世間分爭盼快止息
發瘋的槍砲 散播仇怨火種
腥風中的濫殺 累成血債
Can you hear the voice of the children?
Softly pleading for silence in a shattered world?
Angry guns preach a gospel full of hate,
Blood of the innocent on their hands

求援助我 主啊
施恩好使我再享陽光溫暖
信當漆黑消失
主將近賜和平新生
Crying Jesus, help me
To feel the sun again upon my face,
For when darkness clears I know you’re near,
Bringing peace again

(Dali cujete sve djecje molitive?)

聽到嗎 聽那稚子禱告
Can you hear the prayer of the children?

好醜都係基督徒醫生之二(義)

延續昨日一篇《好醜都係基督徒醫生》,撇開短文中對比的兩種基督徒那醫生的身份,單論其信仰,以今天中產主流教會教導的標準,哪一方有更好的見證,實在饒有反思的空間。

前者,孫中山,搞革命即不順服在上掌權者,也是不肯順服等候那位掌管歷史、在末後審判萬人的主,其中免不了要打仗殺人,干犯大罪;私生活更是不檢點的三妻四妾又休妻另娶;且不常上教會守禮拜。

後者,無謂開名,專心在其專業崗位上做服事,研究有成,桃李滿門,貢獻社會,愛國愛港,一派和平理性,更義正詞嚴的指出尤如暴徒的學生和群眾的不是,跟他們劃清界線;私生活也未曾有過傷風敗德的傳聞,就算喪妻後再結年輕新歡,也沒有逾越道德界線;據聞也有穩定的教會崇拜生活。

就以此給他們的信仰見證打分數,就算不能保證後者可得救上天堂,也肯定前者該落地獄吧?

初信者,要學誰?若向醫學生傳福音,要叫他們跟誰的腳蹤才算佳美?

寫到這裡,只有無言……

或者我只好問,今天中產主流教會究竟教會了我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