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都互相效力

昨午祖母的安息禮拜完結,其遺體亦已隨即火化,她的臉,再也不得見了,深盼在天家重會的那一天……

連日來,收到不少親友的慰問,然而最大的安慰仍是屬天的。

上週六晚,跟約書亞團契一班團友到北宣,參加港九培靈研經會的奮興會(其實是看直播),當晚題為「放心激情:萬事互相效力」,講者乃羅祖澄牧師,引用經文羅馬書八章廿八至三十節。聚會開始,先來詩歌讚美,第一首唱的竟是我在祖母離世前幾天改為網誌背景音樂的《你信實何廣大》,而接著唱的又竟是Dennis在我網誌留言引用的《我知誰掌管前途》!是湊巧嗎?沒可能吧!這明顯是聖靈來的慰藉!再加上講道的信息,解開了心中諸多的鬱結,想到自己的小信,又想到自己恰像提比哩亞海邊的彼得,不由得哭了一遍又一遍。

昨天在安息禮拜中單宣以以利亞和撒勒法寡婦的一段事蹟作慰勉更是神來之筆。那一刻,聖靈叫我想起數週前我的診所主管無端的向我查問聖經問題,而問的竟就是有關以利亞的此段記載!聖靈一次又一次多方的提醒我,主一直的同行看顧著,如今我加倍的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神的人得益處是怎樣的一回事。

兩位祖母,天家見!

為什麼離棄我?

陰陽相隔有多遠?祖母的離開只是三天前的事,但感覺卻像過了數週,說的並非因時日遠去已淡忘,而是漫長的失落和無法追回的光景……自小性好孤獨,從不太在意寂寞孤單,但祖母住院期間,從她身上深深感受到被遺棄的折騰,一刻原來也嫌太久……如今對主在十架上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有更立體的體會。

見面

在使徒行傳二十章裡記載了使徒保羅跟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依依話別的一幕,在保羅的臨別贈言中提到:「……如今我曉得,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路加醫生在此章結尾寫了眾人的反應:「眾人痛哭,抱著保羅的頸項,和他親嘴。叫他們最傷心的,就是他說:以後不能再見我的面那句話,於是送他上船去了。」

上帝為人造了臉孔,這實在很特別。

今早祖母離去後,收到不少弟兄姊妹和朋友藉Facebook和電郵傳來的慰問,看著這些慰問,自問覺得不太傷感,心裡說:「各位有心咯!我還好,沒怎樣的。」可是當翻開自己的Blog,一看到昨天post上去那數幀去年此時為祖母拍的相片,淚水已不期然的淌著。有人說,在主裡的生離死別不應太傷感,因基督徒有的是永生的盼望,他日天家裡自會再見重聚。但聖經的話語實在實在,君不見昔日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們為著與保羅訣別也傷心痛哭嗎?

我又想起年初所譯的一闕歌詞:「幸世間仍存熱暖 友愛親恩美又善 從現世到百千年 不怕隔阻心相牽 深盼天家中再見 萬有主 讓我高聲唱 歡欣獻頌揚 給示尔!」

通書

舊社會的專業是師徒的承傳和經驗的累積。今天隨著教育普及,各種專業知識和技能都成了學院裡的學科;而為了更快和更「有效」培訓有「標準素質」的專才,人們開始為各種專業知識和技能編製「通書」,亦愈來愈多受訓者以為「一本通書可以睇到老」,就連講求生命互動的教育和信仰亦如是,唏噓!

有平安沒團圓

某基督教機構的某服務單位,多年來有慣例在每年的農曆大除夕、中秋節和冬至提早休息,(說早,也不過是六時吧了),聖誕前夕的平安夜服務卻照常至晚上八時,基督徒同事如欲在當晚參與教會活動,需自行請半天假。今年的平安夜,終於有所突破,上頭有指示下來,以後的聖誕前夕,有關服務單位獲准提早休息,理由卻是為鼓勵有關單位的員工(當中卻有過半並非基督徒)參與機構在當晚舉行的傳福音活動。另一方面,上頭卻決定取消一直以來在中秋夜提早休息的安排,以作為相應的替換!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看了以上的消息,你們以為這機構是在拓展福音還是為福音開倒車呢?但這只是冰山一角,此等所謂或不知所謂的基督教機構頭頭們……唉……算罷啦!

知識產權非真理

記得若干年前,在奧克蘭一間浸信會禮拜堂禮拜,是日講者為香港一名頗有名的聖樂創作人,他一開講,便教訓會眾不應使用未經授權的短詩作主日敬拜之用(當時教會在每週主日崇拜開始時均會有兄姊領唱三兩首讚美短詩作序),並以舊約聖經中大衛不肯用白得之物獻祭為論據(見撒下24:24及代上21:24)。講者本身是創作人,又是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一員,對版權一事當然看得緊。然而在講壇上,引這段聖經來教訓人要尊重版權,則令海牛搖頭不已。(海牛以為教會有否為詩歌申請使用權本屬教會行政的範疇,只宜私下和牧職人員或教會負責人商討。)(按:經文背景是大衛乃帶罪之身,他不欲獻白得之物,只因他在此情勢下更不欲濫用王權,免得罪上加罪。)若撇開信仰不論,版權或知識產權本身根本就不是普遍的真理,只是近代商業社會的產物,在某些情況,更是既得利益者剝削窮人的手段,海牛一直鄙視之甚。就以近期港府續步為侵權行為刑事化立法,基本考量其實不過是國際政治經濟壓力,及至宣傳推銷新法時,才為它披上道德的外衣,以「盜版」來代替「翻版」,並加以抹黑。

「知識產權事實上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產權,它更像是一種壟斷權……知識產權保護的是權利,而不是產品。一個專利權可以被出售或轉讓,但是該專利權的產品並不受知識產權影響。因此有些人認為『知識壟斷』是一個更合適的詞。」──維基百科

有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政府就是為了藥物尊利權(等同版權)問題,買不起西方大藥廠的高價貴藥,而無法應付國內急速擴散的各種傳染絕症,而這些傳染絕症如愛滋病,卻大多是從外來的歐美人士帶來非洲的。最後有些國家不欲坐以待斃,決定自行生產「侵權」藥物以解國民之困,縱使要面對西方藥廠興訟追討也在所不計。一句尊重知識產權,便能殺千萬人於不救,當中什麼才是罪惡,再明顯不過吧!若要在講壇上把尊重知識產權一事當成絕對的真理來教訓人,更是狗屁不通!而把聖經亂解一通來支持自己的謬論,又算不算不尊重賜人知識和產權的上帝呢?!

我無意鼓吹盜版,只想指出當中的黑白錯對,並非絕對。

閣下若有需要,請隨便轉載此篇文字,版權所有,翻印不究!

寫給某位少年人的Xanga之comment

人愈大,愈覺得時間過得快。

年少時唸書的日子感到很難捱,常常念著課程完結的一天,到後來面對每日刻板的工作,便會驚覺怎麼這樣快又過了一年,但面對退休的日子,卻是既期待又害怕。

可別介意自己好像給拋離墮後了,那一年在你的人生中,在上帝的永恆裡,可算不得什麼,但同時間,亦可以為你的生命帶來很重要的改變,it’s insignificant in terms of time but important in your relation with your own self and God。

許多時候,我們把自己看得很exceptional,以為某些不好的事情最好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但上帝往往要我們學習和認清我們只是個ordinary man,基督徒也免不了苦難。相反,有時我們愛以自己是個平凡人做藉口,逃避上帝分給我們的責任,此時上帝卻會叫我們在各自獨特的個人背景和經歷上榮耀祂。

上帝沒應許我們事事成功,卻應許了我們常常同在。

過去的主日,我叫我的主日學生寫下自己一年五年和十年的目標,並問他們若不達標會如何面對。欲帶出的是,我們為自己可能定了許許多多的目標,有時達標與否,非己力所能及,然而保羅在腓立比書告訴我們,人生只需一個目標就夠了,就是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那是上帝應許了你想便會達到的目標,當其他的目標達不到,記著問問自己,那於我認識主有礙嗎?若不礙事,就不必介懷了。

「唔使洗得咁乾淨」

有不少病人找牙醫洗牙時要求牙醫「輕手點」,並謂「唔使洗得咁乾淨」,全因怕痛。但試問,若洗牙不是徹底清除對牙齦健康有害的牙石,那洗來幹麼?

當然在大部份病者的心裡想著的並非健康的問題,而是儀容的問題,所以他們對洗牙的期望也只是「洗白棚牙」,只要外觀好看,至於牙齦健康這些「眼不見」的問題,不管了。又有些人是基於心理因素,總之每年去見一見牙醫,循例式洗一次牙,算是向自己和牙醫有個交代便是了,只要牙醫「係咁兒」洗一洗,自己也就心安理得了。還有另外一些病人,洗完了牙,就埋怨牙醫洗得不夠乾淨,要他白痛一場,全因他們以為洗牙能叫牙齒白淨,質疑牙醫為何不把一些牙紋深處或牙齒本質裡的斑漬也除掉,卻不知那些斑漬一來無法以洗牙方法去掉,二來根本無關牙齒健康。

這和信仰也有不少相似之處。有些人只把信仰當成生活的調劑、點綴或裝飾,亦有人只求心之所安,上教會不過是為了履行宗教義務,進行例行的儀節,屬靈的生命健康根本不曾成為他們的關注點。亦有人為信仰痛過哭過付出過,但到頭來發現,他們得著的並非所願望之眼前的福樂,便抱怨懷恨,認為信仰不真,背信離道去了。

舊文重貼:《以撒vs上帝》

十多年前,互聯網尚未普及,沒有所謂個人網誌,中文打字也是費神至極的一回事,寫過的許多文章和劇本,因保存不善,如今大都已遺失掉,其中兩篇投稿於公青團訊分別題為《以撒vs上帝》及《瑪拿西與以法蓮》(後者的題目是否如是,已記不清楚)的文章,個人以為是自己信仰路上頗為重要的記錄,奈何後者早已丟失了(如幸有兄姊仍有此文在手,懇請惠賜)。而前者,我在uhome和fotop.net都先後重貼過,現在這兩處都早砍了,既然這幾天一味回顧舊事,也就在此再貼:

神曾應許他要成為大國,作多國的父;但終他一生,他卻未嘗得著任何地上的國度。

神曾應許要使他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但在他離世之日,他膝下便只有「獨生的兒子」以撒及兩個孫兒以掃和雅各。(註)

神曾應許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但他死的時候,所擁有的就只是從赫人那兒買回來作墳地的一塊田和其中的洞。

他在世的日子並沒有看見神對他這些應許的完全成就,然而他仍「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4:21)。

他──就是亞伯拉罕。

羅馬書4章18-19節:「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得以作多國的父……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這樣看來,亞伯拉罕「因信仍有指望」,然而他也是因信才會落在那「無可指望」的境況之中;就因他信神,他使自己的一生都充滿著許多「沒可能」和「未知數」。他「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來11:8)在迦南地,「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徒7:5)

倘若他不信神,他根本就不需要抱任何指望,他大可不必理會神的呼召,與其離鄉別井到自己不認識的迦南地飄泊流浪,倒不如留在吾珥或哈蘭,就此渡過餘生。他也不用多想如何能由一個膝下猶虛的無能老人成為一個多國的父,如何才有那如沙如星般多的後裔。因為他不需要這些東西也可安享晚年,可能這會比他現在還要舒服得多。

他卻因信,選上了這條路──一條由平穩安定引往「無指望」境地的道路,路上且佈滿了「沒可能」和「未知數」──至少在一般人眼中是這樣。但亞伯拉罕的信心超越了這些,甚至超越了今生,就算他等上了一生也未能看見神的應許的成就,(或許以撒的出生會使他看見神的應許正逐漸實現,但他也要等候了整整廿五年),他仍深信這些應許決不落空。他的信心是冒險的信心,因為他知道這個險冒得過,也實在並非甚麼險或不險;因他已找著那絕望中的指望,那不可能中的可能,那未知數中的不變數──神。所以他雖在無可指望的境況裡仍「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在我們的人生之中,同樣會遇上許多許多未知數,然而這些未知數的存在,是因著我們要為自己籌算甚麼而感到無力而為,還是出於對神的信心而甘願為祂冒險的結果呢?在我們每天所作的眾多抉擇中,考慮的是這些一串串的未知數,還是那唯一的不變數呢?亞伯拉罕的信心不是因看見了那死蔭幽谷後的青草地、溪水旁,而是因信靠那位信實不變,滿有能力的大牧者──神,以致當神於亞伯拉罕從以撒身上似乎已看到神自己的應許正逐漸實現的時候,吩咐他把以撒殺掉獻上,他仍是這般深信神能叫他的兒子從死裡復活過來,順服地遵命而行。亞伯拉罕可曾問神說:「神啊,你為何背乎自己?你不是說過只有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我的後裔嗎?你何以要把他取去呢?」沒有!因為他信靠的並非那位在過去賜他兒子的神,而是那位要在將來成就祂信實的應許的神。神賜給亞伯拉罕並不是應許的以撒,而是信心的功課。今天我們要抓緊的是我們的「以撒」,還是我們的神呢?若今天神要我們把我們自己的「以撒」獻上,我們會怎樣回應呢?你有想過甚麼是你的「以撒」嗎?

註:此處不把以實瑪利和從基土拉所生的六個兒子計算在亞伯拉罕後裔之列,是因在神眼中,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見創21:12)

我為人人 人人為我

過去的週六,為約書亞團契那15分鐘的耶穌生平分享時段預備講稿,當中主的一句說話特別深刻:「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其中那「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的道理,老生常談,於我並不新鮮,但主強調這就是聖經(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此一註腳,我卻似乎在過去看走了眼。

我們通常都記得主在馬太福音廿二章說到「舊約聖經」的「總綱」便是那兩條最大的誡命,又記得保羅在提摩太前書開首論到命令的總歸就是愛。但愛這東西,有時實在難以具體說明,不過「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道理卻是人人都懂,(這不就是愛人如己嗎?)只是實行起來,往往是倒轉過來:「人家怎樣待我,我便怎樣待人」就是那麼一個倒轉,先作犧牲的愛便變成斤斤計較的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