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談到新普頌的《聖哉三一》,把God In Three Persons翻作「聖父、子、聖靈」而非舊普頌或其他譯本的「父子與聖靈」在神學上有何問題,趁復活期還未過去,便多提一首有同樣問題的《基督復生》(Jesus Christ Is Risen Today)(新普頌262)。
在第四節,即最後一節的最後一句,英文原詞是:Father, Son and Holy Ghost. Alleluia! Amen.
舊普頌的翻譯是正常不過的「讚美父子與聖靈。哈利路亞!阿們。」(見普頌190)
但新普頌卻要把好好地唱了幾十年的歌詞改譯成「讚美聖父、子、聖靈…」,情況就像上回討論的《聖哉三一》那樣。
《聖哉三一》那句的原詞是God in three Persons,譯出「父子與聖靈」或「聖父、子、聖靈」都還可說成是意譯的不同發揮。但今回的《基督復生》,原詞在Father前顯然是沒有Holy,新普頌多此一舉的加「聖」,又是一次劣質中譯示範!當然有人會議論:英文的Father和Son已用了大寫F和S,以示聖父和聖子跟尋常父子的分別;但問題是,詩歌不是用來看的,是用來唱的,當唱出來時,字母大小寫有別麼?
我想問,若「父」前面那「聖」字真的這麼要緊,那英文原詞要否也改成Holy Father?反過來說,Spirit已有大寫S,那Holy又是否可略去?
就當那「聖」字真的要緊,何不就把這句整整齊齊的重譯作「聖父、聖子與聖靈」,大不了便將上句末的「天上萬軍當同聲」一併重譯作「天上萬軍當頌稱」,以保留原詞中本屬第三句首字的Praise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