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看《快線周報》,讀到李純恩的專欄,他以「苦甚麼」為題,談到中央電視台有個公民教育廣告以「父母為你吃了多少苦」來叫人孝敬父母。李氏以為今時今日這種公民教育手法未免流於煽情,以父母為子女吃了多少苦來做孝敬父母的理由難免令人發笑,因以為生了孩子,便有責任把他養大成人,是苦是樂,完全是為人父母者自作自受。海牛作為三個孩子的父親看著這篇文章,感慨良多。
我的感慨非因認同李氏的觀點,自覺活該受苦。而是從這點,我想到現代人可如何理解自己和那位創造並掌管萬有的天父上帝的關係。
其實隨著現今避孕變得愈來愈容易又安全,加上家族觀念的破落和個人主義的抬頭,不生育已成為現代人其中一個正常的選項(相較於古時的人,沒有所出是一個莫大的遺憾甚至羞恥)。所以,今天不少人能倒過來說,把孩子帶來這污煙瘴氣、充滿痛苦的世界才是罪過(李氏在文中也有類似的觀點)。以這邏輯推想: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又創造了人類,卻是明知祂所造的人會犯罪會墮落,於是又「偉大地」為人擔罪受死,這又何苦呢?與其說上帝愛世人,不如說那是上帝自作自受吧!?
當我們檢視福音的內容:有罪的人藉著信靠那位在人類歷史中道成肉身並因上帝的愛甘願以無罪之身在十字架上犧牲代贖然後第三天復活的上帝兒子耶穌基督得蒙救恩得稱為義並成為上帝的兒女和後嗣──此乃其核心信息。但二千年過去,社會和文化的演進和價值觀的改變,足以令我們所要傳遞的信息變得愈來愈難於被體會和理解,甚至被誤解,而一些模糊了的概念在年月洪流的沖刷下愈見模糊。如果連基督徒對信仰的核心也是一知半解,縱使我們仍深信上帝的福音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其救恩也是歷久常新,我們如何能按著我們處身的時代背景把它演繹和表達得合宜,才能跨越這時間、地域和文化的鴻溝呢?
不敢估計有沒一天,連稱為基督徒的也會對主的受苦犧牲嗤之以鼻說:「苦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