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談知識產權

有人以為尊重知識產權才能鼓勵創意工業的發展,就連政府的宣傳也是這調子。至於什麼是創意工業呢?說來說去不又是影視娛樂事業。大家都清楚,今天街上少了人賣老翻,不是因為大家比以前更尊重知識產權,也非因加強了執法檢控的成果,乃因互聯網的普及,各人只需安坐家中BT便可,連買老翻的錢也省掉。互聯網無遠弗屆的威力,MP3和BT的出現,在過去十年,衝擊著傳統的消費娛樂模式,唱片和電影業界受災尤深,所以其業者常常高喊要保護知識產權,海牛甚覺他們可悲也可笑。說穿了,他們想得到保護的並非知識產權,而是業界的傳統利益!他們只因適應不了時代的更替,無法在瞬息萬變的互聯網時代及時轉型,以至從既得利益者淪落成險被淘汰的一群罷了!高舉知識產權,也只是他們垂死的掙扎!其實正是他們在經營上欠缺創意思維,沒有拓展新的生存空間,才會有如此下場。君不見連報業也要搞網上版、免費版嗎?近年,不少軟件公司也開始把旗下的軟件分拆成家用免費版和企業/專業收費版,藉前者為後者開拓市場和增加市場佔有率,或以前者附加廣告來獲得利潤。Google的成功便是最好的例證。(待續)

知識產權非真理

記得若干年前,在奧克蘭一間浸信會禮拜堂禮拜,是日講者為香港一名頗有名的聖樂創作人,他一開講,便教訓會眾不應使用未經授權的短詩作主日敬拜之用(當時教會在每週主日崇拜開始時均會有兄姊領唱三兩首讚美短詩作序),並以舊約聖經中大衛不肯用白得之物獻祭為論據(見撒下24:24及代上21:24)。講者本身是創作人,又是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一員,對版權一事當然看得緊。然而在講壇上,引這段聖經來教訓人要尊重版權,則令海牛搖頭不已。(海牛以為教會有否為詩歌申請使用權本屬教會行政的範疇,只宜私下和牧職人員或教會負責人商討。)(按:經文背景是大衛乃帶罪之身,他不欲獻白得之物,只因他在此情勢下更不欲濫用王權,免得罪上加罪。)若撇開信仰不論,版權或知識產權本身根本就不是普遍的真理,只是近代商業社會的產物,在某些情況,更是既得利益者剝削窮人的手段,海牛一直鄙視之甚。就以近期港府續步為侵權行為刑事化立法,基本考量其實不過是國際政治經濟壓力,及至宣傳推銷新法時,才為它披上道德的外衣,以「盜版」來代替「翻版」,並加以抹黑。 繼續閱讀

似曾相識

今日報章報導,巴基斯坦軍人總統穆沙拉夫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並搜捕千多名反對派領袖及司法界人士。他向歐盟及美國等盟友道﹕「我希望你們能忍耐,不要要求我們有你們數個世紀累積的人權及民主水平,請給我們時間!」

對香港人而言,這一句,耳熟甚……

IE Tab for Firefox

去年今日的Blog題為《Browser》;一年過去,IE仍憑著慣性收視穩坐瀏覽器第一位。部份原因乃不少爛網站(包括香港政府不少網頁)仍必須以IE才能正常顯示或運作。Firefox的IE Tab plug-in就能為其用家解決這煩惱;安裝後,在Firefox裡可選擇以IE核心運作,使用家在觀看那些爛網頁時,省掉要另外啟動IE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