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衛的禱告

有一天,小衛向主禱告說:「主啊,我很納悶,很不爽,總是給人家笑我身邊沒伴兒,祢既是『樂於鼓勵人的主』,祢又知道我對小拔很有好感,求祢使我心裡有能力,有勇氣向小拔表白,求祢應允我,使我能把小拔追到手!」

主回答說:「孩子,我何曾這樣自稱過為『樂於鼓勵人的主』?何況小拔早已是小烏的女朋友!」

小衛反問:「那是我教會裡一位堂委分享的,他在臉書上貼了詩篇138篇,並強調祢在第3節裡的宣告,他說祢是樂於鼓勵人的主,在逆境中,祢會使我們心裡有能力。現在我面對沒拖拍、心裡喜歡的人又是他人女友的逆境,難道祢不應鼓勵我有所行動嗎?」

以上這個故事當然是虛構出來的,如有雷同,實屬不幸。

放狗屁、狗放屁、放屁狗,三組詞有何分別,相信不用多說吧。「他成功了」跟「他是成功人士」的區別也很明顯吧。

我確信上帝果真會使呼求祂的人在逆境中得以壯膽(「鼓勵」一詞和修版的譯法)去面對困難。但若要以詩篇中的一句來為上帝的屬性定論,未免有點武斷。何況那詩句根本不是上帝對自己屬性的宣告,句式、語法也跟「定論」的有著很大的落差。而那個被譯成「鼓勵」的字,在舊約原文其實只出現過四次,另外三次分別譯為懇求(箴6:3)、使…慌亂(歌6:5)和侮慢(賽3:5),跟「樂於鼓勵人」這意思可謂毫不相干。

我曾一再提出要小心演繹聖經金句,也別把自己的意思讀入聖經,奈何有些人總愛隨意解經。

註:「我呼求的日子,你就應允我,鼓勵我,使我心裡有能力。」(詩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