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快樂》

趁聖誕前夕,把前些時貼的那首《全是我錯》改一改,變做一首聖誕歌…

曲、詞:海牛

聖誕快樂 普天歡慶
派對舞曲 熱鬧笑聲
約好知己一堆
大吃飲飽食醉
趁著節慶氣氛
要玩番夠本佢

今天一過 那又如何
頹然重回現實裡
今宵繽紛燈飾背後
你那愁懷像亂絮

聖誕佳音的真諦
絕非剎那欣慰
神為愛你救你謙卑降生
犧牲得徹底

甚願你今天得著
屬天永遠福氣
信靠基督 一生滿恩福
祝聖誕快樂

《繞心中‧幾多重》

三年半前在網誌貼了一篇海牛如是說之「繞心中‧幾多重」,那篇詞其實是配著一個調子的,但一直沒有把它寫在譜上,今趁緣未盡,人還未了,得好好把它記下來。

曲、詞:海牛

情和義 生與死 我或你 喜帶悲
天一方 地一角 風逍遙 雲飄渺
半滴雨 千里海 遠亦近 往復來
暢共聚 惜別去 醒又醉 空也虛
緣已盡 人未了 暗淚流 佯歡笑

《地老天荒仍愛妳到底》

這一首挺肉麻的情歌,其實作了許久許久,比婚禮上唱的那首《愛中相依一生》更久,大概有二十年吧,因為我記得歌詞中那句「沒有誰人別個可取替」的意念是抄考自許志安那首《唯獨你是不可取替》的。

2015年將盡,我跟內子在一起到現在已過了四分之一個世紀,也是時候把這肉麻的歌寫在譜上了。

曲、詞:海牛

有著妳多麼精彩
每一天都多麼可愛
在昨天今日與未來
我愛妳從不變改

妳像曙光清新空氣
送我溫暖賜我生機
現我終於領會當中真理
我是天生愛定妳

我願意傾出一切
愛著妳一生一世
沒有誰人別個可取替
地老天荒仍愛妳到底

我共妳天生一對
決意一世與妳相許
為妳依戀愛慕傾心痴醉
更願一生醉下去

我願意傾出一切
愛著妳一生一世
沒有誰人別個可取替
地老天荒仍愛妳到底

《全是我錯》

記憶中,這歌是在十幾年前的某天跟老婆吵了一場架後寫的,跟我作的其他歌曲的旋律風格迥異。今次將它化成樂譜配上和弦,是我這個只懂小半桶水樂理的人的一次白痴的嘗試。

曲、詞:海牛

白天工作 夜間洗熨
有米懶煮 冇覺好瞓
沒有湯水滋潤
沒有早餐醒神
沒有妳的人生
如殭屍在遊魂

全是我錯 常犯過錯
令妳心深感激憤
在某日夜深悴然離去
剩下我一個人

現我空屋中空等
共那攬枕擁吻
回味過去每晚
妳在懷裡將肌膚貼緊

為甚我這麼失敗
沒勇氣再次表態
承認過錯盼妳原諒我
雙方可和解

《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

十幾年前,當大女兒還要在聖誕節表演聖景劇時,作了一個旋律,原意是幫助演天使長的她,容易一些記誦那一句金句對白:「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2:14)

趁聖誕節將至,記在這裡。

詞:聖經路加福音2:14
曲:海牛

在至高之~處
榮耀歸與神
在地上平安
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A~men A~men
Amen A~men

差別待遇

性傾向歧視要立法,基督教內群起反對,又聯署,又遊行,又祈禱會的,說到立這法就等於承認同性婚姻的法定地位,彷彿教會明天就要被迫為同志證婚喇,要亡教喇似的。

但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要二讀了,基督教界的反應卻是冷淡得可以。

我想問,每週在教會內唱詩敬拜,或舉行婚禮,哪一樣次數會較多呢?明明若草案獲得通過,每次公共敬拜或團契聚會都有可能因用了未申好版權的詩歌而集體觸犯刑事罪行,卻鮮有教牧視此條例草案為洪水猛獸,難道教牧自己因拒絕為同志證婚而坐牢就是大件事,會眾因唱侵權詩歌而被告就是小事一樁?(我想教牧們不會這麼自私吧?)又抑或是,全港所有大中小型堂會都早已熟悉申請版權的程序,並已依足規定乖乖的付費?(實情是連許多資源豐厚的大型堂會也未必能完全跟貼法規,更遑論是那些資源匱乏的小型堂會。)又或是,教會領袖們覺得詩歌版權持有人都是主內兄姊,絕不會跟教會計較?(但要知道刑事罪行的本質,執法部門絕對有權繞過版權持有人去控告侵權者的。)又抑或是,明光社、以勒Gag姐或蘇大牧沒太重視這草案的嚴重性,以至沒動員YL們有所行動?(那為何他們會不重視?是否跟他們背後的勢力集團有關?)

如前面所言,若要求教會切實執行版權法的各樣規定,真足以叫一些資源匱乏的小型堂會之敬拜或團契活動幾近癱瘓。其實我們不得不承認,版權法這東西(不論是現行的或是政府建議修訂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向資源豐厚者傾斜的,但一直以來,有否見過大型堂會為小型堂會在版稅問題上的沉重負擔發過聲?(更遑論出力!)公眾只看見教會如臨大敵般出力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但絕少看見大牧或領袖們本著主內肢體彼此相愛的心為弱小缺乏資源的堂會指出版權法的不是之處…

正面啲,信政府官員

正面啲,信政府官員,今日常見嘅二次創作,可以繼續,唔使擔心畀人告。快啲通過條草案啦!

正面啲,信政府官員,高鐵有強大嘅經濟效益,使突咗嘅會喺五十年內回本,一地兩檢,梗有方法解決。快啲通過撥款讓工程上馬啦!

正面啲,信政府官員,將啲公屋商場賣哂畀領匯,可以即時套現,解決房委會財困兼增加管理效率。快啲通過個議案啦!

正面啲…

正能樣!

長輩圖運動

其實大家有冇一啲藍屍長輩令你覺得好想同佢斷六親呢?嗱,終有機會令個關係有所突破喇!

趕快原創一張長輩圖,過時過節前或轉季轉天氣時送佢一份孝心,應該冇難度吧?

以佢哋嘅習性,應該會好正面咁轉發出去,包括發畀你老爸或者你老母…

版權條例草案一旦獲立會通過,作為原作者嘅你,識做啦…

刁難毒例今猶在,字面豬鳩改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這隻惡鬼,這兩年多三年來,總是陰魂不散的驅了又來。

慶幸強權專制暴虐如古巴比倫及羅馬帝國,也未能禁制或規管國民或被征服者進行二次創作,否則今天基督信徒手上的聖經,必是另一番風貌,因為聖經學者告訴我們,經上著實有不少章節是由二次創作而來的。原來創造的源頭萬有的主上帝,也會藉二次創作來向人說道理,甚至講真理,以之顛覆當代的價值觀或地上權勢。

如此看來,狼英政府及其背後的中共國政權之邪惡,比大淫婦的巴比倫和羅馬尤甚。因為這被稱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條例草案,其中一大題旨就要對互聯網上進行的二次創作加以規管。表面看似進一步保護原創意念,其實是假保護創意之名扼殺創意,叫那些在創作資源上擁有強大優勢者,於條例的保護下,就算垃圾般的創作也能被捧成唯一的正統,跟創作美好的本意完全相悖相違。當然,這也不是要點,因為這草案最重要的任務根本就是助狼英政權滅聲,掃平互聯網上現今流行的那些衝著建制而來的二次創作。

說起版權法,我又想起教會圈子裡某些常常高舉版權法的耶能,引經據典的把尊重知識產權一事當成絕對的真理來教訓人,完全是一派胡言,不知所謂,其心當誅!

安能比一無所有更失敗

其實崔健這條蒙眼鹹蝦燦除了一無所有,還有什麼?我真的說不出來。

許志安先生近年的樣子也愈長愈像一個天生的失敗者,如今竟要低聲下氣去稱呼一個歌唱造詣、作品產量和樂壇成就都遠遠不及自己兼一無所有的大陸盲炳做老師,真是丟人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