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的原罪

外判=假手於人(包括借刀殺人)→諉過於人/坐享其成

某程度或某角度而言,這不就像人類原罪的某部份嗎?

耶和華上帝說:「誰告訴你,你是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那樹上所出的,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嗎?」那人說:「你賜給我、與我一起的女人,是她把那樹上所出的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上帝對女人說:「你怎麼會做這種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3:11-13)

黐線之二

可不可以不守規矩?或者,由我來定規矩。

為何要這麼多顧慮?

率性就不好嗎?其實我是明知故問。

人與人在互動。越軌,就會禍及他人。

我喜歡怎樣便怎樣?但原來也要顧及形象。

形象,本由不得我。我想拆毀,也由不得我,原來我會毀掉別人的夢想和期望。

怎生是好?怎活才對?

活著的豈非不再是我,那麼是誰在我裡面活著?

黐線

好攰,好累,好想睡。

人生太複雜。人卻總愛把它簡化,以為樣樣井然有序,都在掌控之內,就有幸福。

誰知,簡化複雜的人生原來比人生本身更複雜,很辛苦。

什麼也不想去想,不想去面對,那叫逃避嗎?不一定吧。

任其自然發生,「煮到埋來就食」,那叫沒計劃嗎?我也任你標籤。

是但求其無所謂。

你說我太灰,隨便你。

討厭正面,討厭積極,討厭至極!

也請那些推銷正面思維的所謂朋友離開我去吧!沒有你們,我倒快活!

我不是厭世,也不是隱蔽,但我怎樣活,干卿底事?!

我有上帝,也有家人,就夠了。我愛他們就是了。

胡思亂寫,只因心情也很複雜。

只想記下千頭萬緒,整理一下,不知不覺又陷入那複雜與簡化的迴路中……

《人間一切美好東西》

前天,我重提十五年前我為自己婚禮寫的那支歌《愛中相依一生》,難得一位姊妹原來仍把當年的歌譜存著,(其實我不懂寫Chord,故曲譜非我手筆),還戲曰那是經典之作……

查其實我當初寫的原是一支讚美詩,但不獲內子批准使用,惟有另作一首。

至於那首讚美詩卻原來一直沒有發表過,現記於此。

曲、詞:海牛

來謳歌高唱讚美創世恩主
星宿日月同歡呼響應
看天邊的浮雲在風中起舞
聽海中沙隨浪拍掌
小鳥在大樹頂哼出新詩
山野牛羊為天恩踴躍
野草青 百花香 雨點和著唱
一起與我們獻上頌揚

人間一切美好東西
都從神手所創
靠主的愛維繫萬方
彼此配搭恰當
宇宙萬務皆有定時
彰顯我主意旨
誰可比擬主的大智
誰比祂更可靠倚

齊唱新歌 頌我主 榮耀我神
在至高之處 祂執掌權能
齊唱新歌 頌我主 榮耀我神
述說主的奇愛 共證祂的厚恩

《愛中相依一生》

這是十五年前為自己的婚禮寫的歌,這個三月內,教會中連續幾個星期都有數對弟兄姊妹舉行婚禮,奈何因工作關係,一概未能出席到賀,特復記這歌歌詞於此,聊表祝福。

曲、詞:海牛

願愛中相依一生到白頭
願愛中相牽一世到永久
願能從今起手挽手
任天荒地老短或長壽都相守

求主賜福這對佳偶
能彼此委身沒保留
任這生多波折 路縱崎嶇多變
仍願彼此互勉相分憂

求主賜福這對佳偶
能彼此體恤心相剖
用愛心相寬恕 用信心多禱告
朝著天家路向相偕走

Amen Amen
Amen Amen

香港又離譜選近一點

昨晚聽著電視機裡頭犯婦人對普選與初選的謬論,向不大明白這班賣港賤賊如何偷換概念的大女兒這樣解釋:

當你們小姊弟們的腸胃不適想吃清粥的時候,爸媽卻給你們「初選」定了鮮茄燴意粉和白汁焗意粉,告訴你們有權在當中二擇其一,你說可以嗎?

從因果型選擇題說查經

相信海牛那一代人都會記得在學時期有一種選擇題是這樣的:兩句陳述句,考生要判別兩者的對錯,並在兩者均為對的時候,判斷當中可有因果關係。

有人奇怪為何海牛一直在質疑某些人的查經或釋經方法,說只要那些人從所查考的聖經演繹出來的教訓沒錯就可以吧!甚至有人明斥暗示海牛是在踩踏別人,抬高自己。

聖經所載的是上帝的真理,不會有錯。某人口裡所謂從聖經演繹出來的教訓也彷彿很有道理。然而,正如文首提到的那種選擇題一樣,兩者是否有因果關係也很要緊。要知道,所謂的教訓可以是基於屬天的真理,也可以只是基於屬世的道理。釋經做得不好,往往就把兩者混作一談,人就可以自恃有真理的支持,絕對化了一些自以為是的道理來律己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