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Vow to Thee, My Country》是一首頗具爭議性的詩歌,有聖公會主教就曾經提出要把其第一節從崇拜聚會中刪去,認為其歌詞全然異端,有將對國家的效忠凌架於信仰之上之嫌,並鼓吹種族主義和對政府不問是非的支持。
查詩歌的寫作背景乃第一次世界大戰剛結束不久,第一節所寫的正是大戰中為國捐軀者的忠勇,引進第二節所描繪那屬天的國度,按處境而論,其內容可說是無可厚非的,對那些在戰爭中痛失親人者而言,詩歌帶來的是安慰和盼望。
不少學者曾指出給殖民地政府養大的香港人的國家意識薄弱非常,而在現今特區年代,香港的防務有解放軍照料,市民亦無需當兵,為國捐軀這概念實遙不可及。教會內,基本法保障的信仰自由使我們不需像國內信徒般在聽命於主和黨之間作取捨和妥協,致使對國家層面的道德倫理教導愈見匱乏。試想想,若有一天,香港的教會都在禮拜堂內掛著類似下面這幅的標語,你有什麼感想呢?